7月25日下午,一名姓李的年轻人来到浙江海盐人民保险业务窗口办理赔偿。在处理索赔程序时,李向窗口工作人员解释说:去年年底,当他的姐夫开车时,一场交通事故爆发,一名老人受伤。这位老人已经出院并回家休息。他的姐夫参与保险。因为他出去做生意,他没时间申请保险理赔,所以他被委托处理。为了表明自己的身份,李显示了他的身份证和他的姐夫江的身份证。
当工作人员要求与江打电话时,李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并且被封锁了。最后,工作人员的一再要求提供了一个号码,但电话总是一个盲目的语调,然后工作人员正在询问。在报告信息时,发现江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报案。此时,李也有些不安。在回答工作人员的问题时,他总是含糊不清,没有答案。对于这些异常现象,工作人员开始怀疑案件存在问题。为了查明事实,工作人员告诉李,案件需要在三天内进行调查和答复。
第二天,海盐人民保险保险的工作人员来到海盐交警大队的同安交警中队。在查阅案件档案和警察张某后,警务人员了解了案件的真相:
去年12月26日清晨,江从婺源街沿建安线开通电动自行车到通源镇。当他去通源村段时,由于他沉迷于观察,江没有看到正在前行的老赵。有人,当发现时,老人已经倒在地上,头部正在流血。 “撞人!我该怎么办?”姜在脑海中闪现了许多想法,最终他选择在黑夜的掩护下逃离现场。
离开现场后,江首先改变了他原来的行车路线,从通源镇到琉璃市场镇,在琉璃汽车站附近进行了“改造”,穿着绿色迷彩夹克,穿着棕色防寒。皮革服装被更换,然后电动自行车车身的小特征被用来逃离村庄路径并在监控摄像机下消失。经过一个晚上,第二天,蒋不放心,将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名称倒掉,丢弃在社区附近的建筑工地上。
由于事故的早期发生以及非繁荣的路段上几乎没有目击者的事实,并且现场只剩下类似的电动自行车踏板垫,交警得到的线索非常少。但是,不再战斗的狐狸不能打好猎人。在两位同事的配合下,张警官经过36个小时的不间断调查,安排和筛选,最终锁定了肇事者并于12月28日晚成功继承了党。江被捕。面对确凿的证据,江承认了他的交通事故和逃逸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如果该人员受伤或受伤,车辆驾驶员应立即救出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值班车辆。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救出受伤人员的变更现场,则应标明该位置。应协助乘客,过往车辆司机和路过的行人。如果您违反刑法并在交通事故后逃跑,您将被判处不少于三年且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你因逃跑而死亡,你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今年3月2日,江当局因逃离交通事故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监禁。
今年6月,由于征地,江的房子需要拆除,他的家人搬家时找到了保险单。事实证明,有很多村民在江某所在的通源镇腾蛟村购买了“吉祥三宝”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江还买了一个。虽然他的家人听说“吉祥三包”条款中包含“保险公司因非法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但保险公司没有赔偿”,但他的家人仍有幸过世。家庭成员
今年6月,由于征地,江的房子需要拆除,他的家人搬家时找到了保险单。 事实证明,有很多村民在江某所在的通源镇腾蛟村购买了“吉祥三宝”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江还买了一个。 虽然他的家人听说“吉祥三包”条款中包含“保险公司因非法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但保险公司没有赔偿”,但他的家人仍有幸过世。 家属要求获得受伤人员的医疗证明,并前往保险公司索赔,但最终他们仍然没有成功。 7月27日,李某收到通知后,前往海盐人民保险局取消此案。